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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动态

关于公布2019年1月份“三类人员”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12-29    点击量:2711    来源:

各相关单位:

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根据以下安排做好考试准备,现将1月份“三类人员”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时间

接省建设厅考试办公室通知,12-15日C类的考试起始时间不变,结束时间提前半小时,合格分数为60分;AB类考试时间、合格分数不变。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准考证号码请在附件中查询(未通过中心现场报名的考生准考证须在自己注册的单位网站打印,打印时间1229-31日)。

二、考试地点

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四楼计算机教室(宁波市甬港南路211号)。

三、准考证领取

为方便考生,准考证可在考试当天领取。各位考生请牢记本人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准考证号码,务必在开考前30分钟,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附件中自己准考证号码的截图,直接在培训中心四楼计算机教室监考老师处领取。

四、考试须知

1)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,入座后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;

2)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;考试30分钟后才允许交卷出场;

3)考场内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;

4)遵守试场纪律,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;

5)准考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涂改、顶替使用。

6)除必要的文具外,严禁携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、通讯工具及电子存储设备等,如有带入,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。

 

 

附件:《(ABC类)准考证汇总表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

2018年12月29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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