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  网站首页 > 培训动态

培训动态

关于2009年8月4日和2012年8月到期批次的“三类人员”合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2-03    点击量:1912    来源:

各有关单位:

     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关于2009年8月4日和2012年8月到期批次的“三类人员”合格证书延期的通知的要求,现就我市今年这二批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 1、针对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2009年8月4日(第二次延期)和2012年8月取证的(第一次延期)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》持有者。

2、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且有效期届满的“三类人员”。

二、培训内容

近期出台的《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汇编》。

三、培训组织

(一)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统一师资、统一教材、统一学时、统一考核、统一发证的原则组织。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凡上课或考试缺席的,作不合格处理。经考核合格颁发的《继续教育培训证书》作为“三类人员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继续教育证明资料。

(二)报名时间:2月3日—2月10日止(双休日除外)

(三)报名随带资料 

《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“三类人员”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》(附表1,加盖企业公章,A、B、C类证书依次按顺序填写,并在报名前把EXCEL电子表格上传给干老师);

(四)“三类人员”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,考试后通知核发,关注协会网站(http://www.yyjzyxh.com)

(五)培训时间待定。

(六)收费标准和缴款方式 

1、收费标准:培训费每人200元(含资料费、证书费等)

2、缴费方式:采取银行汇款的方式,将款汇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账户。(汇款时务必注明:汇款人的单位全称及款项内容“三类人员延期”)

户名(请填写全称):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    

汇款账号:39153001040000070

开户银行:农行兴宁支行(或选江东支行)

备注:各单位报名时请随带汇款单或回执单(原件或复印件),以便以后开具发票。

(七)培训要求

各单位应充分认识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性,认真组织有序、按时参加培训。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期间考勤及课堂纪律要求,认真学习。培训期间违反规定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人员,宁波市住建委培训中心将予以通报批评,不予颁发《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》。

(八)报名地点:余姚市建筑业协会(丰山路199号211室)

(九)联系电话:62850931  62641215  联系人:干 毅  施 群


余姚市建筑业协会

二O一五年二月二日